校属各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,加快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,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教办科技〔2025〕48号)要求,现就我校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类别及范围
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果分为理论研究成果、创新应用成果两个类别。
(一)理论研究成果。指在教育数字化转型理论研究、应用指导、调研考察等方面形成的,已经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中得到有效应用,取得明显成效的论文、调研(研究)报告等研究类成果和制度规范、建设标准等管理类成果。
(二)创新应用成果。指在教育数字化转型创新应用方面成效显著、富有特色,具有示范引领作用,可参考、可借鉴的教学方式、管理模式、资源共享模式等案例型成果,包括机制创新,教学、管理与服务模式创新,“人工智能+教育”创新应用,数据治理与网络安全体系构建等方向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理论研究成果
1.论文类成果。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文章,发表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。主题可涵盖国际教育信息化比较研究、国内教育数字化进展研究,数字技术促进师生发展及创新人才培养研究,个性化教育、智慧教育、混合学习等新型教育学习方式研究,基于“人工智能+”、虚拟仿真、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业态的教育应用模式研究,在线教育及其与线下教育融合研究等方面。
2.调研(研究)报告。须为在信息化或网络安全工作实地调研中生成的,且被省辖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时采纳,并在现行规章制度或政策文件中得到体现、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调研类成果。在全省得到推广应用的制度规范或信息化建设、评价(评估)标准亦可作为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。调研(研究)报告生成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,成果完成人在10人以内。为促进全省教育数字化经验交流,在《河南教育信息化》电子期刊发表的文章,亦可参评调研(研究)类成果。
(二)创新应用成果
在以数字化促进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方式的变革、教育教学质量提升、科研范式创新等方面开展的探索实践,重点聚焦教育特色应用模型构建,“人工智能+”创新应用,数智资源开发与应用,数字校园、智慧校园建设,数据治理与网络安全体系构建等方向。成果完成人数在10 人以内,以实际贡献大小排序。其中主要完成人(限1名)应为项目的主要设计者和推动者,应为学校在编人员。
三、申报相关要求
1.材料要求:申报人需填写《河南省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果认定申请书》。
2.校内申报时间:请以部门为单位于2025年3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通过OA发送至信息中心牛全兴。
3.教育数字化转型成果认定实行限额推荐,我校共有5个推荐名额。每名成果完成人限牵头申报1项,参与申报不超过2项。
4.申报理论研究成果奖的,完成人须与论文发表时的署名完全一致;若出现不一致情况,按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。
四、评审及认定方式
1.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评审结果在信息中心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天,接受社会监督,对评审结果的异议和处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。
2.经评审并公示无异议的成果,学校推荐至省教育厅。
联系人:鲁守玮 牛全兴
联系电话:69306030
信息中心
2025年2月27日